在股權轉讓交易中應區(qū)分股東內(nèi)部轉讓與外部轉讓,內(nèi)外有別予以處理。
如果轉讓行為發(fā)生在公司內(nèi)部,公司關于股權轉讓的決議被判決無效、撤銷或不存在后,股權轉讓合同喪失效力,股權回歸到轉讓前的狀態(tài)。對決議瑕疵負有責任的股東應向無過錯的股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如果股權轉讓給公司以外的第三人,應盡量適用代表權、表見代理等法則保護因信賴公司決議有效而交易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股權轉讓不必然回歸到轉讓前的狀態(tài):當?shù)谌藶樯埔鈺r,必須保護第三人合理信賴利益,股權轉讓的結果不受影響;當?shù)谌嗣髦娟P于股權轉讓的決議存在瑕疵而受讓股權的,則股權轉讓的結果不應被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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